Women who have intellect of love

【全职//王杰希x我】忘记时间去爱你

//齁甜神仙爱情

//非常浪漫主义的一次发挥

//情感抒发,走哪儿写哪儿

//我就爬墙王杰希一篇文的时间

 

 

虚度所有时间一直朝着你走去

忘了所有时间忘了所有的哭泣

忘了所有时间忘了所有的痕迹

去忘记你

——白日密语《再见,所有时间》

 

 

爱上王杰希让我失了智。

 

十年三个月又十七天,我只能用最简单的数学计算出他占有我生命的总时间,却没有任何度过这些时间的记忆。我记不得我是如何爱上他的,只觉得自己好像出生就带着爱他的预设,时间机器的指针稍稍一拨我就来到了现在,最稳定最美好的状态。不慌不忙,适宜得体,对于共同战胜逆境所取得的不可思议的胜利,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了然于心,也更心存感激*。我有足够的理智分析出是千万努力和争取才让我们迈过一切误解和艰辛来到这里,可我更愿意相信这种同一个灵魂装进两个身体的感受是来自神的旨意。

 

“王杰希。”我喊他。

 

休息日的午后阳光暖洋洋甜蜜蜜,咖啡香气趁我走神沾到书页间,冰块掉进杯子的清脆声响和我的尾音连在一起。隔壁桌的女孩戴着精致的细框眼镜轻盈地敲着键盘,五米外书架间一对情侣因为挑中了同一本书欣喜又温馨地将唇相贴,我对王杰希轻轻念出深秋的私语,我念了他的名字。

 

“嗯?”他从书本里抬起头,眉梢有一丝困倦。

 

轻笑代替困惑从我的嘴角泄露,好不容易放个假把人拖来咖啡书店还硬是塞了本文学书过去似乎是对电竞选手太不友好了。《爱你就像爱生命》,读着王小波的王杰希,大家都是老王,语言水平可真是天上地下。我抱着恶作剧的心态叫王杰希和人家学学说情话,质朴的赤忱的,最打动人心的。过了半晌我问他是否学有所成,王杰希沉吟片刻最终还是往前翻了几页纸张这才找到参考。“你要是回来我就高兴了,马上我就要放个震动北京城的大炮仗。”他念道。我咯咯地笑,问他怎么记住了这句话,我明明两年前就回来了,而且在机场接到我的他也并没有放炮仗而只是给了我一个稀松的拥抱。王杰希说他时至今日还是很有共鸣,我回来他就高兴了,他还开玩笑说他其实在心里放了炮仗,那天的北京城比任何时候的都要漂亮。然而他也就记住了这么一句话,生活节奏紧张的职业选手不习惯这样慢悠悠的日子,看不进多少文字就容易被瞌睡虫缠上,我被他这有趣的模样逗得不行,问要不要给他换一本《原则》或者《乔布斯传》,王杰希浅淡的神情动了动,明显看上去是困扰了。

 

“不逗你。”我说,“有件事问你。”

 

“什么?”

 

“你还记得你最近一次惹我生气是为什么吗?”

 

“嗯……”他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老实说道,“上次我们出去吃饭的时候我一直在看手机。”

 

“还有这种事?”我惊讶于王杰希竟然也会犯这种当代人通病。我老觉得他的个性很古典,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速*,他很清楚自己什么时候该干什么,所以他极少手忙脚乱。

 

“你不记得了?”这下轮到王杰希疑惑。

 

“我就是不记得你什么时候惹过我生气所以才问你的呀。”我说。

 

“嗯……”他若有所思,“早知道我就告诉你我也不记得了。”

 

“哈哈,你告诉我我也不会再生气了。”我笑道,“我现在越来越容易忘记负面情绪。”

 

“挺好的。”王杰希浅笑。

 

“但我记得最近一次惹你生气,”我回忆道,“和同事聚会把手机放包里和你失联了,等我看到消息你给我打了十七八个电话,回家就被你骂了一顿。”

 

“我骂你了?”王杰希问道。

 

“也不算骂吧……但是我看得出你挺生气的。”

 

“是么……我不太记得,只记得很担心。”王杰希道,“希望你下次多看看手机。”

 

“遵命遵命~”

 

然后我们各自低下头,继续各看各的书。

 

是吗。王杰希也不记得了。不记得埋怨、伤心或怒气,只能通过只言片语构造的模糊场景推断当时的自己应该是个什么状态,但却能神奇地记得对方不开心的理由。

 

时间在爱情里凝滞了。我的记忆不是连贯的叙述,而是一帧一帧无序的图像,我能说出一千种王杰希的样子但我不知道我是从哪里得来的这些藏品。科学家说80%的人回忆往事的方式都是从挫折坎坷到成功积极,还说人们总是倾向于美化记忆,大脑会刻意地忘记不好的、强调好的,这样我们才能够从过去的重担中顺利地活下来。我觉得有道理的地方是我能想起来的王杰希的样子确实都是他好的样子,可若要真说他好在哪里,他具体做了些什么好事,我又描述不太上来。我能做到的描述是这一刻的王杰希就特别好:他翻书的手势很好看,指甲修得齐整动作干净利落;他垂下的眼眸有一股令人喜爱的清冷气质,若是我强行抬起他的脸要他看我,他的大小眼会因为惊讶而尤其明显,可爱的紧;手边他的饮料杯上留着我的口红印,在这点上我和大多数女朋友有一样的习惯,即不惯吃不吃得下,男朋友手里的东西必须要尝一口,久而久之他特别习惯自己试过毒后就把吃的喝的递到我嘴边,这样还能间接接吻;他身上浅灰色的毛衣是我选的,试穿的时候他本人好像更偏向另一件墨绿色,我劝他说可别再买微草色了这颜色在恋爱里好不吉利,他一本正经地反驳说这又不是帽子,我皱起鼻子说我不干我已经看腻墨绿色了我要那件灰的,他也没多考虑就应了下来,只是把我拉进狭小的试衣间里讨要一个奖励的吻……

 

这么一想他身上这件灰色毛衣是什么时候买的来着?我总觉得已经挺久了可看到他穿又感到新鲜。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的记忆融成一团,对我来说好像不存在过去或将来,我的生命不是由时间构成的,而是由每一个和王杰希相处的静止画面——王杰希是我这辈子里发生的最大的事,并且每一个当下都在发生。我甚至感觉我能用这项体验去推翻相对论,实际上这个世界是形而上的吧,时间不过是人类兀自创造的概念罢了,只有爱才是宇宙的唯一真理。

 

不知道王杰希是不是和我有一样的体会,于是我问他:“你有没有觉得日子特别漫长过?”

 

话说到一半我才舍得将目光从小说上收回来放到王杰希身上,然后发现他居然一直在看我,桌上的书也合着,手机也锁着屏,也不知道他盯着我的时候那颗闷骚的脑袋在胡思乱想些什么。王杰希很少胡思乱想,就这点上特别直,所以他刚才可能在观察我是不是因为近几天的熬夜而爆痘了,或者在统计我看书的速度。他好无聊哦。

 

无聊的王杰希因此能特别快地跟上我的问题,并且点了点头说:“你留学的两年觉得。”

 

留学……我算了算,离我从国外研究生毕业也有三年了,但我印象十分模糊,一会儿觉得那段日子属于遥远时空一会儿又觉得恍若昨日。刚到国外的时候我很少联系王杰希,为此他还拐弯抹角地表达过不满。唉真是天知道,我也是因为太想他了呀。“想你时你在天边”,天边啊,多远啊,然后我的时间观就在孤独寂寞悲伤难过里消失,意识归位后都过去一小时了手上的文献连半行都没看进去。于是我学聪明了,我把所有和王杰希的合照都藏了起来,把和王杰希的对话框取消置顶,做了很多类似分手行为的操作,我才能够好好地过一个人的生活。可这样做的副作用是我变笨了,我记不住讲义内容,稍微复杂一点的理论需要课后查阅大量辅助资料才搞得明白,我的记性也衰退了,数不清这天是星期几,还会买重复的日用品。太恐怖了王杰希,爱他让我失智,不爱他更让我失智。魔术师到底给我的脑子施了什么法让我变成这样。在终于耐不住向王杰希哭诉了阶段性困境后,他暗自偷乐的样子简直让我怀疑这一切都是他的阴谋。

 

王杰希说没关系啊,虽然他忙,但我的事情他一定好好放在心上。我说不行不行,女生是很作的,如果我去找了他他却没办法满足我的需求,我会闹腾。王杰希这下有点头疼了,问我万一我们吵架怎么解决,我随口答了一句“大不了就分手”,他便特别不能接受的样子,好认真地开始思考预备方案。我也知道,心情好的时候爱他让我心情更好,我是压根想也想不到分手的,可心情糟的时候爱他会让我更糟,还有什么能比触不可及的爱人更令人痛苦的吗?于是我就也摸不清自己会不会为了寻求一时的解脱而将自己这颗心从他身上剥离了。

 

留学那段时间我们应该还是闹过挺多矛盾的吧。他正值当打又团队责任心爆棚,整个俱乐部仰仗他一个人扛着往前飞,自然只能沦为相隔十万八千里的我的电子宠物。可是人要怎么和电子宠物谈恋爱啊,王杰希是我这辈子里发生的最大的事,一旦他这件事不已足够密集的频率发生了,我会精神失常。然而我们还是度过了那两年,不算顺利却也没有走进悲剧,我最终还是回到他身边了,然后问他:

 

“王杰希,你说我们之前都在为了些什么事情吵架哦?”

 

全都忘记啦。暴躁的情绪、未调和的矛盾、伤筋动骨的吵架,都在重新见到王杰希的那一刻,随着时间一起被我忘记了。

 

遗忘把王杰希和我变成了他人眼中的神仙眷侣。一对记性都不太好的情侣,这话讲起来有点笨笨的,却是我们这样的凡人能做到的应对生活的最佳路径啦。不过话虽如此,王杰希记得的还是比我多点,比如像是谁先表白的、第一次接吻是在交往后多久这些零零碎碎的甜美回忆他都比我记得牢。毕竟王杰希不是凡人,他是魔术师呢。

 

那怪不得他还记得我留学的时候对他来说日子特别长呢,像我这样连相对论都想拒绝掉的傻瓜可得不出这样的实验性结论。按照沈从文先生的说法,难过的时候日子长是神明加诸于人类身上的处罚。因为人类太进步了一些,比一切生物的智慧更高,也比一切生物更不道德,于是神明让快乐的人越觉得日子太短,忧愁的人越觉得日子太长*。

 

呀!这样一来,岂不是在说王杰希既比我聪明,又比我坏么!

 

“王杰希你真是个坏人。”我说。

 

王杰希愣了愣,完全没明白我是怎么就从他说觉得我留学那段时间的日子特别长而得出了他是坏人的结论,微微蹙眉,问:“嗯?”

 

“我不记得的事你全都记得,特别坏。”我无理取闹。

 

“这应该算是我帮你省力了。”王杰希反驳道,“你不记得的事我来帮你记得。”

 

“可是这样你就能随意操控我的记忆。”我说。

 

“我又不会骗你。”王杰希说。

 

“你要是骗我绝对会被我发现的。”我说,“我还是记得很多很多细节的,只是忘了发生顺序罢了。”

 

王杰希笑着说“嗯”,手臂伸过来牵起我的左手用拇指摩挲我无名指上银色的环形饰物,道:“你记得这个就行。”

 

我当然记得。我想得起王杰希向我求婚时的每一个动作和表情,连他紧张得在哪里说话打了结都记得。“可以的话我想夏天就结、呃就办婚礼……”他假装已经淡定地安排好了一切。他确实早就安排好了一切,尽人事听天命,这是王杰希最让人钦佩的作风,他要生在古代一定是个儒家大成者。只是当他面对一个无法控制的因素——我,哪怕他有99%的自信我会答应,他还是紧张,而那是我一生中唯一一次地位凌驾于他之上,了不起的王杰希的命运由我来审判。唉那是多好一个机会呀,可我连看他紧张都舍不得,立刻说“好好好”,笑得合不拢嘴。看呀,我记得这么多呢,我只是失去了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概念,他好像是结了婚之后才学会说爱我,又好像是才见第三面就问他能不能当我男朋友。

 

我迷失在王杰希为我创造的宇宙,生命在静止中消逝,爱却在消逝中不断重生。

 

感谢过去的我们做出的每一份努力,感谢未来的我们愿意承接这一切。回家的时候夜风撩人,我指着天空说王杰希你快看,今天竟然有星星,王杰希牵着我的手在街上慢慢地走,说他也看到了。那颗星星被我们看到的或许是几万年前的样子了,不知道那颗星星上的住民看到的地球又是什么样呢,他们的速度是不是比我们更快,他们能见到三十年后的王杰希和我吗?

 

几万年前的星星,三十年后的我们,正十指相扣着的温暖。我突然好奇地问王杰希他记不记得身上这件灰色的毛衣是什么时候买的。他想了想说,这还真不记得了。

 

“现在想想,你的眼光还是比我准。灰色的确比墨绿色那件更好看。”王杰希说。

 

我们已然到达时间的彼岸。

 

 

 

The End.

 

*注:

1. “不慌不忙,适宜得体,对于共同战胜逆境所取得的不可思议的胜利,他们比任何时候都更了然于心,也更心存感激。”出自《霍乱时期的爱情》;

2. “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速”出自《孟子·公孙丑上》,是孟子形容孔子的话,也是儒家重要思想“中庸”的一部分。“中庸”这个词我一直说,形容王杰希特别适合;

3. 沈从文那段原文出自《月下小景》,有叙述顺序上的改动。

 

 

感谢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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