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men who have intellect of love

【全职//叶修x我】Someone Like You

//取自 Adele<Someone Like You>

//原著向破镜重圆

//是叶修

//我爱他

 

 

 

 

叶修其实是个很普通的人。

书看到一半,我的大脑突兀地冒出来这样一个结论。

 

叶修是个过久没有出现的名字,此刻如此堂而皇之地跳到我的脑袋里震荡着我的每一根神经,让我多少有些不知所措。

我从冗长不知所云的小说中抬起头,窗外的景物终于有了点暖色,然而这受雾霾污染而显得不干不净的太阳光并不能给我受到冲击的脑袋任何慰藉,反而让我有一种五官堵塞的不适感。

是冬天,但不太冷,虽然我的双手冰凉,但我的胸口是热的。屋外没有风,所以灰压压的霾更加明显,沉重地扑在这个城市上方,空气干燥得像被抽了真空,让万物死气沉沉地凝滞着。我叹了一口气,伸手端起茶几上的咖啡,放到嘴边探了探液体温度便又放了回去——半热不冷的,既不能温暖我也不能冻醒我,我讨厌这种不干不脆黏腻不化的感觉。

目光重新回到书页上,我看了几行却发现自己并不记得眼中的情节,狐疑着往前翻了翻,一直翻到半小时前刚开始看的那几页才堪堪找到有微妙熟悉感的只言片语。我气馁地合上书,侧倒在沙发里,悲哀地承认工作之后再也没看过一本书的人想要读懂意识流真是天方夜谭。

说到底为什么我要把这套《追忆似水年华》买回来呢?这种万众称道却无人完整看下来的经典名著对庸人来说除了逞一时口舌之快没有任何用途。我也是庸人,但我是个有自知之明的庸人,我清晰地认识到这套书被我买回家后只能在书架上充当装饰品,但实用主义至上的我仍然把它搬了回来,甚至在好不容易得来的一周休假的第一天试图翻开第一卷。

但显然我这冒充文艺青年的尝试十分失败。

 

À la recherche du temps perdu,追忆似水年华。这个中文译名真是无比精妙,比我第一反应下的“重找逝去的时光”不知道好了多少倍,尤其是这个“追”字,把原文的状语词组改成了动词词组,给人一种动态的美感,隐隐透出珍惜之意——那些往事啊,要是你不回去追,就会永远消散在时间的长河中。

不过尽管如此,我还是更喜欢将这书名当成是一个状语来理解。我不是艺术家,没那个闲情逸致在回忆中奔跑,我的回忆是凝滞的,像窗外真空的天气那样让人喘不过气,像手边半冷不热的咖啡那样让人不舒畅。

大概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叶修的突然出现才会让我这么怔忡。

 

我意识到回忆中的叶修并不是突如其来的造访。

我一直觉得自己的大脑内存不太大,无法在后台运行程序,但有些感情是悄无声息的,就像防火墙一直在运行但用户往往意识不到这个装机必备的程序每时每刻都在兢兢业业地跑动着,只有当找到病毒的时候才会“铛”地弹出一个刺目的窗口提示道:脑子要坏了。

叶修就是那个病毒。

或许我无意识中一直在回忆里奔跑着吧,但有关叶修的记忆太遥远,我一直都没有追上。现在我终于追上了,我慢慢靠近那个单手插着兜、头的一侧袅袅飘着根烟的背影,拍了拍他的肩,他便转过身来,浅浅地笑了一下,说:“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浅淡的一句寒暄,听到后我的心情也很浅淡。

于是我恍然大悟——叶修其实是个很普通的人。

无论当年爱得多么轰轰烈烈——虽然只是我单方面的,分手多年后时过境迁,激情和不成熟所营造的幻象色彩褪去,过去再特别的人也会变得平平无奇,没有美化没有丑化,只是回归那个人应有的样子:虽然叶修做了许多不普通的事,但他本身却是普通的。

叶修不是神,他需要一日三餐也需要睡眠,一累脸就会浮肿,换季的时候会得流感,被我塞了退烧药按进被子里睡了不到两小时就又晕晕乎乎爬起来打游戏。他也需要花时间学习,或许在荣耀上他什么都能一点就通,然而在生活里,尤其是和女朋友的相处之中,日常在各路人马之间游刃有余的叶神也会吃瘪,也需要一点点摸索女孩子家的心思,然后努力地做出改变。

想到这里我有点不确定,我记不太得他是否为我做出过一点点改变,因为我清楚地记得我提分手的原因是叶修只懂自转、不懂公转。叶修很厉害、人很好,但他永远不会跟上别人的节奏,他只会自己创造节奏,然后让身边的人自主自愿地跟上。一开始我很乐意这样,可后来我长大了,知道爱情关系中需要平等,于是我尝试用自己的节奏去试探叶修,最终却发现我不过是绕着他转的一颗人造卫星,无论我是辛勤劳作还是耗尽燃料沦为太空垃圾,叶修都不会为我改变潮涨潮落的频率。他的恒星是荣耀,那是我无法企及的领域。我明白过来“女朋友”这个身份对于叶修来说似乎也只是个较为亲密的人际关系,系上的时候他全盘接受,却不会主动维护,所以无论是更紧密还是断裂,叶修要做的只是顺其自然。

一颗人造卫星报废了马上会有另一颗升空接替上的,地球只要一如往常地提供引力就可以。

而地球放到浩渺的宇宙中一定也不是那么举世无双。

 

回忆中的生活比当时当地的现实生活更为现实。

感谢普鲁斯特,让我终于看清真实的叶修,也看清真实的我。

我也不过一介普通人,曾经自以为是的痴情不过无知小女的幼稚坚持,平凡到连被写进言情小说里的资格都没有。

 

我将厚重的书扔到一边的茶几上,专心致志地追忆起我自己的似水年华。

 

 

叶修是我的情窦初开,也是我的一往情深。

双胞胎虽然不少见,对十二三岁的初中生来说却是稀奇,所以我在初中开学第一节自我介绍的班会上唯一记住的同班同学就是叶家双子。

叶修,叶秋。真是好听的名字。早熟的我那时候正处在奇妙的浪漫文艺期,看世间万物都有一种矫情滤镜,自以为心思细腻得不得了,一看到“叶”这个姓氏便喜欢的不行,却又说不出这个字到底是哪里漂亮。单字名的“修”和“秋”也有文化极了,尤其是叶修这个名字,清新脱俗又简单易懂。

我很快就喜欢上了叶修,具体原因不明,大概是觉得他很酷,知道我所不知道的世界。

叶修和叶秋虽然长得一模一样,气质却大相径庭。弟弟叶秋是传统学霸,各科成绩拔尖,在年级里担任各种了不起的职务,却让我觉得无趣。相较之下,哥哥叶修可就太有趣了:他时常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松松垮垮地卷着校服袖子,不太服帖的发型每天不重样;他在课上困了就睡,被老师点名罚站也坦坦荡荡;他似乎对学习不怎么上心,成绩却是不错;他长得好看又气质独特,班上和我一样对他有爱慕之心的女生不在少数,也有男生嫉妒,对叶修冷嘲热讽的,最后全都被他三两句话说得哑口无言、节节败退。

我有一千个理由喜欢叶修,可我不敢告诉他。

我是个表面非常普通、甚至存在感有点低下的人,在班上也老老实实的,老师给的评价是最俗的“文静”,但我自己知道我一点也不俗。

喜欢是一件容易的事,但长久的喜欢是天下最最难得。

我喜欢叶修,我会喜欢他一辈子。

可我不敢告诉他。

 

初中时期我做的最大胆的一件事就是当面去问了叶修的志愿。

那个时候他坐我后桌,我只要想到这件事就会止不住心跳加速。那天我鼓足了三年份的勇气回过头,状似轻松地问道:“叶修,你想考什么学校?”

叶修从掌机中抬起头,没有马上回答。我还以为是他看出了什么端倪,于是连忙补充道:“做个参考。”

叶修耸了耸肩,说:“老爷子叫我和叶秋考一个高中。”

“哦……”我呆呆地应道。

其实我心里焦虑极了。叶秋要考的一定是全市最好的高中,叶家有权有势,所以我猜测就算叶修没考到分数,他也能上那个学校。可我不行,我当时的成绩要考那个高中十分吃力,导致我一度绝望地想:如果我再也见不到他了该怎么办?

于是我拼命学习,月考成绩一次比一次好,直接引起了班主任的关注要把我当重点学生来培养。

如果班主任知道我这样努力全是为了叶修,恐怕会非常失望吧。

 

 

我万万没想到叶修会离家出走。

听叶秋咬牙切齿地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已经临近中考,而我的成绩只要到时候发挥稳定就能上叶修说的高中。

我强撑着正常的表情装作好奇地问叶秋,叶修去了哪儿。

叶秋只是一脸又愤怒又担忧地说:“不知道。”

那天晚上我回家闷在被子里哭了很久。我觉得自己就是个傻子,喜欢不说出口,一个人自作多情地努力着,将无谓的牺牲当做为崇高爱情的奉献,明明对方什么都没听我说,我却在心里责怪叶修不告而别。

我想要不干脆我也像《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那样写一封血书寄给叶修告诉他我这几年的痴心绝对,可是叶秋说:“不知道。”

我哭得更凶。

 

我真的进了市内最好的高中,我身边的人皆大欢喜,我却怅然若失。

十五岁的我稍微成熟一点了,但矫情的思维方式依然形影不离。我自说自话地将叶修当成一个负心汉,自说自话地抹着眼泪立下重誓:我会忘了他。

然后我失败了。

高中我碰到几个比叶修长的帅的、比叶修腔调酷的,可他们谁都不是叶修,所以他们谁都没办法让我喜欢。

叶修是独一无二的,别人都只是凡夫俗子。

于是高中时期我做的最大胆的一件事就是翻出视若珍宝的叶修的QQ号,问他现在在哪儿,装成是老同学的亲切问候。

他说他在H市。

我这才重新燃起斗志,我想,我要考去他的城市,或许就能见到他。

可我不敢告诉他我喜欢他。

 

收到浙大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是我不长的人生中最开心的时候,爸爸妈妈激动地打了一整晚的电话向各个亲朋好友散播喜讯。

我却满脑子只想着去见叶修。

如果父母知道我这样努力全是为了叶修,恐怕会非常失望吧。

 

 

大学时期我做了两件大胆的事。

第一件是大一的时候去看了叶修的比赛,并且发消息告诉了他这件事。

那时的叶修是叶秋,用的角色名叫一叶之秋,除此之外我对他从事的电竞一无所知。比赛我也没好好看,满脑子都是赛前叶修给我发的三句话。

一叶之秋:考上浙大了?恭喜

一叶之秋:比赛结束等我一下,老同学聚聚

一叶之秋:别告诉别人我其实叫叶修啊

 

我万万没想到我一亲眼见到他就哭了。

就是那种,夙愿终于成真的强烈感受,刹那间觉得人生都圆满了。

“诶诶怎么哭了?见到我这么激动?”叶修手忙脚乱地迎上来。

十八岁的叶修好帅,比初中时候的他帅了十倍不止,长高了,脸上婴儿肥也不见了,语调还是懒懒散散但整个人看上去非常有精神。逐梦少年浑身散发着天神一样的光芒,让我几乎虔诚跪倒在地求他给我一点恩赐。

我想,就算我不敢说,我也再也瞒不住了。

“叶修……”我狼狈地哭着,“我好喜欢你……”

叶修似乎是愣了一下,接着无师自通地上前来为我擦眼泪,他说:“我知道,以前就知道。”

“以、以前就、知道?!”我突然惊恐极了,认为自己在叶修心里的形象一定又蠢又糗。

叶修却笑了,说:“是啊,你藏得太烂了。”

我委屈死了,我本来以为自己什么都做得很好,我甚至表现得很不刻意地再一次见到了他。其实我见他一面就够了,可是叶修却一语戳穿了我那么多年的拙劣。

只有我一个人以为没人知道我喜欢他。

太丢脸了。

“在一起吧?”叶修问。

“啊?”我以为自己听错了。

“在一起吧。”叶修说。

 

 

大学时期我做了两件大胆的事。

第二件是大四毕业的时候和叶修提了分手。

醒悟是瞬间发生的,且不可逆。当我意识到我从来都不是叶修的唯一,我崩溃了,我连去试探、去质问的勇气都没有,我的勇气早在追寻他的光芒时被耗尽了。

“我要回B市了。”我说。

“嗯,放假多往这儿跑跑。”叶修说。

“叶修,我们分手吧。”我说。

叶修似乎是愣了一下,可这次我没掉眼泪,让他无处发挥。

我有很多话想和他说,我从初中开始的一往情深、我为他做出的一切努力、得不到他心中首位优先级的卑微……以及我终于明白我不过是一颗快要报废的人造卫星。可是我好累,我连这些话都说不出口了。

一厢情愿……真的好累啊。

“我不要再绕着你转了。”我说,“我不喜欢你了。”

叶修如我预料般地没有挽留我,只是显得十分手足无措,冷静下来后就是沉默。

我干笑了几下,说:“再见。”

 

至于在一起的四年中的甜蜜回忆,我也都不记得了。

离开的那天,叶修在我眼里再也不会发光了,他看上去就是一个熬夜过度的网瘾青年罢了,不再是让我倾尽所有也想接近的人了。

我在一夜之间长大,我的矫情和奋不顾身都被我亲手推下悬崖,在我冷漠的眼神中尸骨无存。

我领悟到这世上没什么东西是不可失去的,没什么东西是值得倾尽所有的。

叶修不是独一无二的。

我终将找到一个和他一样的人,来成为我的下一个心灵寄托。

 

 

 

我躺在沙发上发呆到夕阳斜照,找了无数个论据来证明叶修不过是个普通人,他纵使有千万般的好,也没有好到绝无仅有。

那我为什么会突然想起他?

我应该只是想起了他,而不是在想念他。

叶修不是个难对付的病毒,我想删就能删。

但我依旧拿起手机查了查“叶秋”二字。

 

离开他的时候,第四赛季刚结束,没想到之后又发生了这么多事。

我一条一条地看着百科里的人物经历,从嘉世到兴欣,从叶秋到叶修,从黯然退役到风光四冠,叶修还是那样,永远保持着自己的节奏,任何起起伏伏都不会让他自傲或绝望,他就这样,平凡地做成了一件又一件不平凡的事。

而这当中,有没有我都无所谓。

这个认知不知为何让我的心脏突然抽痛,直接让我痛出了泪花。

我将自己蜷缩起来,冷得发抖。

 

醒悟是瞬间发生的,且不可逆。

而我这才醒悟,有关叶修的一切在我这里,从来都没有真正过去。我一厢情愿地喜欢上他,自说自话地因为他而努力,自作多情地向他靠近,最后自以为是地离开了他。从头到尾,叶修都温柔大度地接受着我这样一个一无所长之人的劣质独角戏。

六年多过去了,叶修功成名就,而我却在这里故步自封,还妄想找一个和叶修一样的人。

 

怎么会有和叶修一样的人呢?

 

喜欢是一件容易的事,但长久的喜欢是天下最最难得。

我仍然喜欢叶修,我想我真的会喜欢他一辈子。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还喜欢他,我也不敢告诉他我仍在喜欢他。

我只希望,他还记得我。

分开的那天不是他不再发光了,而是堆积过多的眼泪模糊了我的视线。他仍是发光的天神,让我虔诚匍匐在地求他给我一点恩赐。

我只求,他还记得我。

我欠他一句“对不起”。

 

我打开QQ,翻出惟一的特别关注。

叶修在线。

这下我可能是真的花光一辈子的勇气了吧,我打了两句话,闭着眼睛发了出去:

才看到新闻,恭喜啊,世界冠军。当年的事……对不起。

然后我缓缓地睁开眼睛,对方竟然直接打了语音过来。

 

“……喂?”

“在哪儿?”

“呃……在家?”

“家在哪儿?”

我愣愣地报出一串地址。

那头的叶修不知对谁重复了一遍地址。

然后他问:“结婚了吗?”

“没……”

“我马上到。”

 

我万万没想到事情是这样一个发展,当下从沙发里弹了起来,焦虑地在客厅里来回踱步,结果没等我踱出一个应对方案,门铃就响了。

打开门的那一刹那我又哭了,就像十八岁的时候在萧山体育馆重新见到他。

叶修麻利地关上门,凑上来熟练地帮我擦眼泪,哄道:“别哭。”

二十八岁的叶修更帅了,比十八岁的他又帅了十倍不止。脸上的浮肿和不健康的苍白都消了下去,身姿终于挺拔起来,穿上了好看的西装,身上的光芒没有减退一丝一毫。

我应该说些什么,寒暄也好、道歉也好、甚至是对他这么多年没给个联系现在却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的抱怨。

我其实根本没有长大,我跟着我的矫情和奋不顾身一起跳下悬崖,花六年治好了满身疮痍,在灰烬之中漫无目的地翻找曾经的碎片。

叶修是独一无二的,他保管着我仅有的一颗心。

 

“叶修,我不再喜欢你了……”我狼狈地哭着,“我总会找到一个和你一样的人……”

“和我一样?”叶修轻笑,“我不行么?”

“可是你不喜欢我,你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我……!”我流着泪控诉。

叶修却是叹了口气,说:“谁告诉你的?”

“我知道……”

“你不知道。”叶修把我揽进怀里,“你什么都不知道。”

“我……”

“赖我,是我什么都没跟你说。”叶修道,“年轻时候太傻了,不会说话,没反应过来你就跑了。后来被叶秋狠狠骂了一顿,说我小时候只知道等你来表白,长大了还是只知道等你回心转意。”

“但是我怂。”叶修收紧搂在我腰上的手臂,“我怕你是真不喜欢我了。”

我终于用力止住了哭泣,却仍是不敢确信叶修话里的意思。

“我的确有一阵子不喜欢你了……”我说。因为那阵子我完全把他忘了,现在我重新想起了叶修,便就又喜欢上了。

“亏了。”叶修说,“我一直喜欢着你呢。”

叶修的话往我的脑袋里开了一炮,我以为我会开心到爆炸,可事实却是我感到无比的委屈。

“你不说我怎么知道!”我带着哭腔控诉,“我还以为……我还以为你都已经把我忘了……”

“哪儿能啊……”叶修叹道,“你看你好歹还能想想再找一个像我一样的,我连想都不敢想。”

叶修说:“这辈子就你一个了啊。”

 

 

后来叶秋告诉我,某混账哥哥自从回到B市用上手机就时常盯着QQ列表一脸纠结。那是种极少出现在脸T叶修面上的表情,叶秋一顿逼问才知道原来他哥还有过这么一段,当时就训了叶修一顿,还是完全无法还嘴的那种。

叶秋还告诉我,其实初中的时候叶修就已经注意到我了,只是什么都还没来得及开始,就被叶秋一只整理完毕的旅行箱打乱了阵脚。

我觉得好笑极了,缩在一脸黑线的叶修怀里乐得不行。

 

叶修是个普通人,一个无可替代的普通人。

我把那套普鲁斯特扔到了书柜深处,决定和意识流再见。

我不是艺术家,我不会在回忆里狂奔。

我只想为了未来而狂奔。

 

 

 

 

The End.

 

感谢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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