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men who have intellect of love

【别有心肝8H/24H】有手速的人不能没有锋芒

虽然我的生活只是

现在进行时

但重要的不是结果

而是过程

在路上在路上

我将用我的脚来投票

我要拿掉我的勋章

——痛仰乐队《在路上》

 

 

王杰希准备退役那会儿,曾想过要刘小别来接任微草队长。

刘小别给拒绝了。

 

这个故事吓坏了一众人,无论从哪方面来说。

亲爱的魔术师大人端庄美丽了一整个职业生涯,兢兢业业为战队培养好了神级账号卡的接班人,临退役却突发奇想对经理说道“微草也可以考虑让小别当下一任队长”。经理惊得头都掉了,先不论俱乐部在精神领袖王杰希明里暗里的引导下不知放了多少资源在高英杰身上,王不留行都已经确定交给高英杰了,代表微草颜面的账号卡操作者竟然不当队长?微草的战术中心要从魔道学者转移到剑客吗?经理被自己的阅读理解吓出一身鸡皮疙瘩,急切需要王杰希从专业靠谱的角度给他解释一下这个野路子想法是怎么来的。

而王杰希只是高深莫测地说:“小别很强。”

经理更加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眯着眼睛皱起脸,没戴眼镜就听不清话的样子。

“英杰和小别作为选手的实力不相上下,但要是带领团队,风格会很不一样。”王杰希终于还是良心发现,给凡人指点迷津道,“英杰性格内向稳重,加上他的魔道学者打法是我教的,按部就班当上队长,确实符合微草一直以来的气质。而小别从第十赛季后的变化俱乐部应该也看到了,说实话,他的进步超乎我的想象,此外他在气质上竞技性更强。如果微草有改变的打算,可以考虑小别。”

经理越听越懵。气质?什么气质?是不是只有王半仙才看得见的神秘欧若拉?

“我个人还是偏向英杰。”王杰希的话说着说着又给圆回去了,“微草一向稳中求胜。”

“那王队这意思是说可以让刘小别当副队长?”经理不确不定地问。

“我不干涉俱乐部的决定。”王杰希道。

经理头秃地望向王杰希,果然没从他淡淡的表情中看出任何潜台词,反而自己好像要被大小眼给看穿祖宗十八代。经理放弃揣摩魔术师的宝箱里放了啥,不懂就问:“那王队有什么建议?”

“刘小别比管理层认为的要强。”王杰希说,“希望俱乐部不要浪费了他的能力。”

 

经理虽说是成功截获了王杰希的脑电波,但在转成确切含义的过程仍是似懂非懂的,于是去向刘小别旁敲侧击询问他对微草下一任队长怎么看。刘小别竖起大拇指说了四个字:英杰靠谱。经理悄悄松了一口气,看来队员们对新队长人选心里还是很有数的,便玩笑似地问了句,要是俱乐部指定他刘小别当队长,他怎么办。

刘小别似是认真思索了一下这个可能性,摇了摇头道:“我不合适,而且微草的气质会被我带歪。”

经理笑哈哈地拍了两下年轻人的肩膀,夸他这反应真淡定,搞得小酷哥一脸莫名其妙。其实经理自己也莫名其妙,他思考了一个下午——难道真有什么仅限职业选手才看得见的神秘光辉吗?

 

风格。气质。个人特色。刘小别曾为此烦恼不已。

他最大的优势是手速,最大的标签是手速,最大的困扰还是手速。第十赛季的夏休刘小别坐在开往音乐节的接驳车上狂飙手速,音游连击被他打上四位数,脑子里想的却是什么时候他也能把荣耀打得这么有节奏有效率。

车停了,刘小别一局正好结束,头一撇发现唐昊正靠着椅背睡大头觉,要不是他墨镜口罩戴得严实,绝对能被抓拍下一张粉碎万千少女心的痴呆模样。这人前一天晚上丝毫不顾刘小别对其“一定要为音乐节保存体力”的忠告熬夜刷剧,如今睡成一只猪头,刘小别恨铁不成钢,一巴掌拍在唐昊脑门上,喊道:“到啦!”

“卧次……你下手轻点不行啊?!”唐昊从梦中惊坐起,下车的时候还因为刚睡醒走路不稳而绊了一下。

真是一点都不稳重。刘小别在心里鄙夷。

说的好像他自己就有多稳重似的。

 

首都圈音乐节少,要看神仙阵容只能跑来大南方,然而刘小别真不喜欢N市潮热的空气,尤其这种大夏天,太阳直逼得俩时髦boy丢盔卸甲,恨不得把短袖卷上去搞个粗犷工人造型。唐昊站在等候开场的人群中间只觉得温度比外围高了百八十倍,口罩帽子早给摘了,连墨镜都成了累赘,拿了下来挂在衣领,结果没几分钟就听到周围有人窃窃私语,唐昊循声望去,两个明显认出他来的女生满脸向往地给他明送秋波,唐大爷被热晕了实在不愿意营业,重新戴上墨镜装路人。

“诶诶,唐昊旁边的那个小哥是谁啊,也挺帅的诶!”一句奇怪的话穿越人声嘈杂准确地钻进刘小别的耳朵。

刘小别多少有点酸,又安慰自己道这里怎么说都是呼啸主场,大家都认识唐昊也正常。结果这丫欲言又止地盯了他几秒,大有哪壶不开提哪壶的架势,刘小别咬咬牙,强迫自己大度。

谁知道唐昊翻出先前他嫌热摘掉的鸭舌帽暴扣在了刘小别脑袋上。

“别被认出来。”唐昊说。

刘小别非常不情愿地承认,虽然唐昊这安慰方式极其拙劣,甚至还有点欠揍,但他很受用。

“昊子,”刘小别开口问道,“为什么你女粉这么多啊。”

“你再这么叫我就揍你。”唐昊不满道。

“所以为什么你女粉这么多?”刘小别问,顿了顿又补充道,“比孙翔还多。”

唐昊嫌弃这个话题,“啧”了一声,道:“年少轻狂做了点中二的事。”

刘小别恍然大悟唐昊是在说他的“以下克上”。这都多少年了,粉丝们仍旧在津津乐道那次“以下克上”,导致后来在呼啸的唐昊又进步了多少都乏人知晓,就像刘小别都出道多少年了,大家还揪着他的手速不放。放眼整个职业圈,他还真不一定是手速最快的,黄金一代的黄少天和张新杰,新生代的唐柔和卢瀚文,就连开荒一代的叶修和张佳乐都是手速想飙就飙,更别说和他同期的两个暴躁老哥了,可是为什么就光光刘小别一个人被安上了靠手速吃饭的刻板印象呢。

说到底还是他不够成熟,“手速达人”这个称呼比起褒美却更像是对他控制不了手速的嘲笑。

刘小别心情骤降。自从他输给唐柔,他就时不时会突然变得低气压。那场比赛之后许斌安慰他“不要连自己的信念都一并输出去”,他想明白了,他该坚持控制手速而调整方法的路,可想明白之后究竟具体该怎么做,他还是一片混沌。无论是赢是输,他总会在下场之后莫名觉得落寞,就像散场了的音乐节,乐声轰鸣仍回荡在脑子里,满目看过去却是空荡的舞台和寂寥的广场。行动的时候一腔热血,但停下来就会立马感到迷茫。

刘小别的路还长着,可他有点不知道该怎么走。

 

演出开始了。

是个目前还名不见经传的小乐队,成立刚一年,但做的东西很有趣,很符合刘小别的审美,可惜他沉浸在自己的思索里,一首歌演完了他才晓得要鼓一鼓掌。

“这个不错啊。”唐昊评价道。

“嗯。”刘小别敷衍道。

“这种算什么风格?”唐昊问。

刘小别不负宣传画上头戴耳机的经典形象,对音乐有相当了解,平时什么流行朋克EDM前摇后摇张嘴就来,这下面对唐昊的问题倒有些找不着北——这支抓耳的乐队,算是什么风格?

“他们什么都有点,不好说。”最终刘小别如是道。

“管他呢,好听就行。”唐昊道。

随口一句话听在沉思中的刘小别耳朵里起了神奇的化学反应,他转过头想和唐昊分享他刹那间获得的灵感,对方却已在新一首歌的前奏里晃起了脑袋。

管他呢。

是啊,管他那么多呢。刘小别醍醐灌顶。

干嘛要纠结什么风格、什么打法、什么手不手速——能赢不就行了?

刘小别蓦然惊醒,原来之前的他一直都被手速绑架了。出道的时候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便肆无忌惮地过度使用,后来被人说这种打法太消耗又转而练习如何控制手速,从头到尾,他都被手速限制住了,他完全可以想别的策略,研究只属于自己的打法,他有天赋,他该利用天赋完成一般人完不成的事,而不是直接拿着天赋上阵。

还有那什么剑圣。去他丫的剑圣。刘小别猛然后悔自己在第九赛季全明星周末上的那个中二剑指。太羞耻了,简直没比唐大爷的“以下克上”好多少。“剑圣”这称号又不是指黄少天的,而夜雨声烦总有一天会交到卢瀚文手里,剑圣的名号不就跟着跑去那小屁孩那儿了么,所以他到底在稀罕什么?荣耀只有一个剑圣,叫夜雨声烦,而刘小别想要的从来都不是什么名头,他想要拿着飞刀剑把联盟里所有剑客都比下去,这事无关名号无关人气,只关乎实力和输赢。

刘小别在震耳的摇滚乐中再次看清了路。

要说战队个性,霸图最鲜明;要说队员个性,蓝雨最有趣;轮回双一风格华丽;兴欣猥琐的猥琐刚的刚难缠的要命。而微草呢?

微草就是纯粹的强而已。

王杰希舍弃了魔术师打法之后也没有发展另一套有个性的技术风格,他就是纯粹的强。

刘小别也可以撕掉一切标签放下一切荣誉,追求纯粹的强大。

 

“昊子,我不想当剑圣了。”刘小别在场间休息的时候对唐昊说。

“啊?”唐昊刚灌下半瓶水,只来得及发出一个音节。

“我要当打败剑圣的男人。”刘小别道。

“你热昏头了?”唐昊说。

 

后来的刘小别变得锋芒毕露。

他的技术变得更稳定,稳定之中手速跨度极大,瞬间爆发力令人叹为观止。他在一场又一场比赛和练习中沥干手速的水分,终于再一次登上单挑之王,成为团战中微草最得力的攻坚手。

他还是会输,因为手速消耗过大而输,因为一瞬间的机会被抢走而输,但他再也没有疑惑,只把不甘都化成下一场胜负的养料。刘小别告诉自己,只要足够强大,就不用在意胜利的方式。

他和杜明聊起过唐柔,提起这个名字的时候杜明还紧张兮兮地以为多了一个同样是被虐出来的情敌,而刘小别只是问他被毫无计策只是狂飙的手速打下来的感觉如何。杜明回想起当年的心酸时刻如今的心动时刻,给了三个字:她很强。

刘小别愣了愣噗地笑出声,说确实,他还是第一次碰见没有章法只是单纯强的选手,那场较量是他职业生涯中重要的转折点。杜明还是怀疑刘小别成了他情敌,并表示别想了,女神不是你想追、想追就能追。刘小别鄙视杜明的境界并表示自己心里只有荣耀女神。

杜明说:“我感觉你有点变了。”

刘小别问:“变了?”

杜明道:“比以前自信点。”

 

刘小别渐渐的也有了自己的专属粉丝团帮他打榜送他上全明星,俱乐部帮他安排线下见面会,他惊异地发现自己女粉也好多,似乎也比孙翔多。

“为什么这么多姑娘?”刘小别紧张地问经理。

“还不是你这赛季的几场比赛发挥都太帅气了嘛!”经理喜滋滋的,“意气风发的狼狗少年啊,这年头流行的。”

然而刘小别在微草待久了,常年受老王队长中庸之气熏陶,私下根本不如他场上这么激进,更加不会像唐昊孙翔那样只会摆个酷酷的或者凶凶的脸——

刘小别出现之后可可爱爱地朝自己的粉丝们笑了一下。

然后他的女粉更多了。

活动结束后他收到高英杰的消息,要他周末回俱乐部为王杰希退役派对做准备,顺手回了一句“收到”后他想起王队曾考虑把微草的队长位置交给他。

刘小别现在是内定的新一任副队长,想到这件事他就觉得不可思议。他知道自己还有很多不足,他还在不断震荡着寻找最适合自己的竞技方式,努力提高耐力来维持长时间的手速爆发,每天都又忙又热烈。尽管他终于进了全明星,赢了好几次接过夜雨声烦的卢瀚文,他是微草最看好的选手其一,但这些都不足以证明什么,他还可以往前迈进,他的生活将一直都是现在进行时。

 

他在路上。

他有方向。

在这条路上走下去,明珠会交到他手中。*

 

 

 

The End.

 

*原句出自杰克·凯鲁亚克《在路上》

 

 

写在最后:

原本我给小别选的歌是《再见杰克》,可以说是痛仰乐队最经典的曲目之一,音乐节压轴的级别。但怎么说,《再见杰克》太欢快,而刘小别在我理解中不是一个欢快的角色,他很酷,甚至酷到中二了,中二又伴随着迷茫,所以《再见杰克》对他来说不够“硬”。讲真我一开始没选对歌的时候连情节都想不出,后来听到《在路上》,哇!工业硬摇滚!“我要拿掉我的勋章”!写文的手感瞬间就来了,情节瞬间构思完毕。而且《在路上》才是真的痛仰,Miserable Faith,痛苦的信仰。

小别在原著里戏份不多,他有无数种成长的路线,这篇《有手速的人不能没有锋芒》只是给出了一个犀利的可能性,或许过于犀利了让人觉得OOC,但这是我个人最满意的想象。小别虽不像《在路上》小说里的主角们那样“垮”,但气质上确有相通之处。

刘小别还会和生活死磕,会一直在路上,他不该那么快就和他的杰克凯鲁亚克说再见。

 

感谢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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